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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萬裏扶搖(174)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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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萬裏扶搖(174)一更

萬裏扶搖(174)

大門口鬧了那麽一出, 於是,一家做的很好的《眾民報》上就有了一篇八卦性的文章。

桐桐早起就看到報紙了,寫這文章的人應該就在現場。寫的很客觀, 沒有添油加醋,反正就是基本做到了還原。

金雙城經常的上這樣的報紙,而胡同裏那些艷JI都是怎麽樣的遭遇,他們也樂於追蹤。總也有人喜歡看!有奔著富商做外室, 據說是被送到海外安置的;有開了樂坊, 接一些活兒的。

像是開樂坊的這種, 他們就是誰家有事,上誰家去表演的那種。這裏面是不是有什麽交易, 那可就不好說了。

總之, 律法禁了,民間想徹底的禁那不可能。只能說, 發現了就懲處,狠罰。

這就在於之後刑部怎麽去治理了。

報紙上關於這些女人的報道就沒停止過, 越是名氣大的, 越是受人關註。

而金雙城與清倌人小蓮之間的故事, 最近更是被傳的沸沸揚揚。而今, 故事有了進展了,人家報道了一下, 很正常啊。

緊跟著就會有很多的聲音, 比如,桐桐若不細說, 更多的人是不可能知道一個JI子養起來需要那麽些銀錢,他們的生活那般的奢靡。

大家覺得金鎮北每月最多提供給金雙城這個兒子十兩,這是合理的。再是廢物, 那也是親兒子。人家有老子可以養著,親娘又有那麽些家底,只利息,人家就吃喝不愁,過的富足。

換言之,他有游手好閑的資本。只要不沾賭和嫖,那銀錢是能叫他整日裏吃喝玩樂,不思進取的。

嫉妒這樣的廢物,可誰都想成為這樣的廢物,投胎是個技術活,對吧?會羨慕這家夥的好命,但不會有更多的屬於純負面的東西。

關鍵是這個JI子以前的生活方式,叫大眾開了眼了。而後,更多的人把視線聚焦在這些女人身上。

本來,朝廷就在安置和解決這些人的問題,就足夠引人註意。又出了這樣的事之後,註意力更集中了,因為有料可以挖嘛。

而戲劇性的是,這個叫小蓮的姑娘,鬧了這麽一場之後,並沒有再跟金雙城糾纏。人家果斷的跟一個朝x來的商人完顏明相好了。

而今新明和朝的關系相當和諧,完顏這種姓氏一聽就是滿人。早在前明末期,滿人就用的是漢文,說的是漢話,再加上東北就有完顏這一支,這種姓氏在新明很常見。

就如同歐陽、上官一樣,而今都不會引起人太大關註的一種姓氏。

沒有語言障礙,又學的是一樣的文化。來這邊做生意,做的主要是寶石生意。那邊有很成規模的寶石產地,主產紅玉、黃玉、紫水晶、白水晶這些。要論豪富,那是相當豪富的。

此人在京城裏有宅子,京城外有莊園。在朝x肯定有家室,妻妾成群,但是在新明養了相好的,問題也不大。

而且,真就是年跟前了都,報紙上登了。說人家小蓮也不低調,毫不避諱的說了,“我感覺不到金二公子的誠意!”

別人就問說:“能跟家裏提這個事不是誠意?”

“嘴上的誠意從來不是誠意!完顏明贈我宅子鋪子,給我十萬銀壓箱,你若是我,你選誰?”

“姑娘會去朝X嗎?”

“去做什麽?我有宅子有鋪子,這銀子放著年年有進賬。”這些是我當私房攢著的,跟他過日子,他養我的銀子是另外的花銷,假使有一日厭煩了,我的依舊是我的,“我的日子總要過的。”

比起其他人來說,這個小蓮現在的日子不得不說叫人艷羨了。

而叫人唏噓的是,完顏明之前是有一個相好的,那姑娘也是頭牌,叫憐香。早幾年,完顏明來新明,對這個憐香是一見傾心。於是,也是花了大價錢包了幾年。這幾年,憐香也不接別的客人。

胡同被查封了,憐香倒是不慌不忙的,直接投奔完顏明。可完顏明沒有接納,只花了百兩銀子,在城外給憐香買了一個帶著一個極小鋪子的小房舍。真就是前面鋪子一間,後面一間正屋住人,一個廚房一個雜物房,一個小小的天井,這就是全部。

鋪子若是做胭脂水粉的生意呢,也能養家糊口。若是把鋪子租出來,每月二三兩銀子。一個人過活的話,小康的日子也算是能過。

而轉臉呢,又花了那麽大的代價,直接跟小蓮相好了!相當於拋棄了憐香。

於是,這個憐香便想不開,再找了完顏明一次,被完顏明攆出來之後,回去便吞金了,人沒了。

這都過年了,大家忙忙叨叨的過年,這點風月事,不過是一點談資罷了。

而後,還是這個《眾民報》,又發了一篇文章。文章裏談的還是風月,就說憐香和小蓮,為何遭遇如此不同呢?歸根結底,那便是完顏明包下憐香的時候,憐香就已經在那個行裏接客兩三年了,可小蓮不同。小蓮是清倌人,乃是清白之身。像是這樣的姑娘,初|夜就是八到十萬的價格,而完顏明願意花那麽多代價,無它,小蓮更幹凈。

這報紙出來的時候都大年三十了,早起桐桐一邊喝了豆漿一邊看這個文章。掃了幾眼之後,她倒回去重新看了看。

文章上這麽說,沒有錯!世情如此,男人的心態就是如此,沒有人覺得有什麽問題。

這種認知上的事情,不是說誰能幹預的。便是再過很多年,還是會有人在乎是不是處這個問題。

今兒休沐了,她把這個事記下,回頭該跟顧玉娘提一提:這個問題的討論最好不要放在報紙上進行!因為太容易引起大面積的討論了。有些事討論能解決問題,可有些事過度的討論反而會制造問題。

在金家過了大年初一,大年初二回娘家,之後,她就不經常過來了,她得住伯府。因為她有自己公事上的同僚要接待,住在金家並不方便。

金鎮北當然知道這一點,並不勉強。

大年初三,顧玉娘這些女官來拜年,桐桐就提這件事了:在喉舌上,註意這個問題。太敏感了!

女人走出家門,不像是之前大門不出二門不邁。以前叫人看見了臉看見了腳,都能稱為不檢點。現在不這麽認為了,而且,和離呀、相好的不成親了,越來越多這樣事的時候,再去大面積從這個方面量化女人的價值,這絕對是不正確的。

羅君如嘆氣,女官婚事難成,一方面是匹配之人難找;另一方面就是,很多男性官員,他們寧肯要個賢良的妻子,也不願意妻子是女官,整日裏在男人堆裏混。

原因呢,不外乎就是如此。連一起共事,很多男人嘴上不說,心理上都很排斥;更不要提身體上的事了。

她們也都覺得林叔珩這個提醒很謹慎,沒毛病。有些事不是討論能解決的,需要時間去改變認知。

顧玉娘卻說:“其實,咱們不提,他們就把這個事當花邊新聞,過去了就過去了。若是去幹預了,反而叫問題變的更敏感。”

這話也有道理!

顧玉娘作為主管這方面的官員,她有她的想法,桐桐也認可。知道這個問題得關註,小心別跑偏了就完事了唄。

結果挺好的,顧玉娘的判斷也沒錯!不去過分的解讀,叫事情自然而然的過去。她甚至拋出了一些其他話題,轉移大家的註意力。

比如關於遺產的繼承,有誰家的女兒真的跟兒子享有一樣的繼承權。這個問題很敏感了,律法是律法,但事實上,執行起來卻很難。根本就辦不到!

這個爭論就是有益的,可以討論。

一開年到衙門,翻看這報紙。桐桐就覺得顧玉娘果然還是有幾把刷子的,她對怎麽把控這個方面,有了自己的心得。

她還好心情的跟秦敏說,“誰要是去那邊辦差,替我捎句話,就說改天我請顧大人吃飯。”

這個好心情沒持續幾天,下面送上來一個難以判決的案子,案子從縣衙打到知府衙門,從知府衙門一直又打到了京城。

每年都會有這樣的案子,下面判了,人家不服,那就往上面送,再問再審再判,一直打到最上面。

刑部主管的就是這個,每個犯人的審判,都得過好幾手的。看看物證、人證、口供,適用的律法,以及輕重裁決上是否兼顧到了情理。

今兒一早,侍郎裴行之便過來了,遞了案卷:“大人,這個官司已經打了四年了,可下面覺得不好判,送到我這裏,我看了,我覺得卡住了。”

這麽麻煩?

桐桐接卷宗打開,細細的看起來。這是一個和離的官司,該是很簡單的!丈夫李寶財和妻子孟慧娘要和離,原因是兩人的兒子李柱兒長相與孟慧娘的前夫幾乎一模一樣。

那是孟慧娘與前夫不清不楚嗎?

也不是!孟慧娘是死了前夫的寡婦,改嫁給了李寶財。

桐桐又琢磨,這是遺腹子?

可結果也不是,孟慧娘是在第一任丈夫死了一年之後,才改嫁的。兩人成親的時候,前夫已經死了一年半了。而生下他們這個兒子的時候,她前夫已經死了兩年多了。絕不是他前夫的孩子。

桐桐又想,這莫不是跟前夫的兄弟、堂兄弟、表兄弟相好!或者幹脆就是第二任丈夫與第一任丈夫存在他們都不知道的血緣關系?

可卷宗上說,孟慧娘的第一任丈夫一直就在老家居住,數代沒有親眷離開過當地。女兒也沒有遠嫁的,都在周圍數鎮。

而孟慧娘的第二任丈夫是在西南大山裏部族,山裏有族規,不對外通婚。李寶財是自己考出來的,在族裏娶了第一任老婆,難產死了。他考出來做了養馬的官吏,瞞著族裏偷娶了孟慧娘。可誰知道,兩人成親生了兒子,兒子卻隨了孟慧娘的前夫,越長越像。

可孟慧娘也有證人,證明馬場距離她第一任夫家很遠,在她懷孕到生產的那段時間,那邊沒來過人,自己也沒去過。

桐桐就撓頭,“李寶財和孟慧娘的前夫家肯定不存在血緣關系,對吧?”

西南山裏,西北戈壁,這兩者聯系起來的概率極低。

“孟慧娘的前夫家距離馬場多遠?”

“五百多裏路。”

“那這婚事是怎麽成的?後來又是怎麽發現跟那邊長的相似?”

“是李寶財途徑孟慧娘所在的鎮子,他是送一批馬給駐軍,路過的。請了驛站的人幫著說和的!後來途徑這個地方,意外的看到了跟他兒子幾乎八成相似的一個孩子……那個孩子,是孟慧娘前夫的親侄子。”

桐桐往後翻,卷宗裏有。甚至兩個地方的官府,都有詳細的調查報告。很多人都簽字作證,證明誰誰誰在某個時間段是在家的雲雲。

案子不大,但就是說不清楚。

孟慧娘覺得這事關一個女人的清白,不能含混過去,和離可以,但不能說她不檢點。

李寶貴是不知道哪裏出了問題,但兒子跟了她前夫的長相,這就證明背後一定有貓膩。

案子不大,但就是……沒辦法證明誰是誰的孩子。

以前都弄個什麽滴血認親,現在都知道那玩意不靠譜。所以,這個孩子屬於誰的,成了一個問題。

四年了,兩地的官府反覆調查,依舊沒能推翻之前的調查結果,那應該就是這樣了。

桐桐合上卷宗,各個府衙判的結果都是:準和離!孟慧娘可不分李寶貴的家產,李寶貴也可以不給孟慧娘贍養之資,但是,這個孩子的一應開銷,李寶貴需得承擔一半。

結果是,李寶貴連這一半都不願意承擔,而孟慧娘覺得這還是認為她有過失,堅決不認這個結果。

兩方都不肯退讓,結果就是一直鬧了四年。卷宗擺在了桐桐的面前。

桐桐就問說:“你們商量的結果呢?”

“其一,女方可能確實存在偷|情的情況,但都說捉奸拿雙,當時沒拿住又過了那麽多年,查不出來不稀奇;其二,女方可能真的無辜,因為民間一直有說法,叫‘子肖前夫’……此案應該屬於這種。”

“這案子必然在當地鬧的沸沸揚揚,百姓都怎麽說的?”

“子肖前夫。”裴行之又遞了一份卷宗,“知府衙門專門去調查,所有認識孟慧娘的人都願意作保,說她是個正派的女人,絕無偷|人的可能。”

桐桐撓頭,子肖前夫說的是孩子生下來像前任,但絕對不是前任的孩子。

這到底是為什麽的,無法解釋。

這到底有多大概率,沒人統計過。

她皺眉,這個案子最麻煩的,不是它本身多難判;而是民間一致認為的‘子肖前夫’。

秦敏就插話道:“人有相似,本無關的人都可能長的極像,那這又怎麽解釋呢?只是這個相似剛好是前夫而已。”

這個話音才落,裴行之直接露出一個無語的表情來:這巧中巧,能判案?你當這是編故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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